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1西安市公安局消防局:
我单位设计的工程项目由甲方单位正向贵单位申报中,在实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工程中,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杜绝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设计的现象。
二、对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消防设计专篇,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要求,绝不一味迁就建设单位,刻意降低标准设计。
三、严格遵守规范,积极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四、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和消防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设计图纸,坚决不予签发。坚决杜绝挂靠资质、超资质范围设计现象。
五、积极组织工程设计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中积极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不断提高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贵单位的处理。
设计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同消防设计审核资料一并报送领导审阅,并存入档案备查。
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2(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 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盖 章 )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3(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设计单位名称)
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此处隐藏2922个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承诺书。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按照“实名制”要求明确各级、各岗位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公共聚集场所营业时每两小时、其他单位每日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巡查,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并熟练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七、定期开展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安保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九、明确消防设施管理责任,按要求签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设施、设备故障要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十、员工宿舍及其他居住场所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定。
十一、落实“六个一”工作要求。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与单位员工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民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组织一次全员培训演练。
十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严格落实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保证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能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和火警处置流程。
十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封堵。
十六、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十七、火灾高危单位要坚持每年进行电气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置消防安全隐患。
十八、发生火灾后迅速报警,引导、疏散人员,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
本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门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字人:
承 诺 单 位
签字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9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校做出的保证,我校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校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消防承诺书10(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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